8/29/2013

公民不服從


公民不服從包含兩個概念(當然這是贅語):「公民」是主體,「不服從」是行動.所以嚴格說來,要問是「如何不服從」,而不是「為何可以不服從」.因為就後者來說,就契約關係來看,政府的權力來自公民授權(這裡用的名詞是公民而不是人民,因為人民與公民兩個字其意涵是不同的),既然政府權力來自公民授權,就沒有為何可以不服從的問題,因為本就可以不服從.
公民一個很大的特徵在於它與政府之間(不是國家,我們在論述這些問題時,常把政府和國家兩個詞混在一起使用)具有一定的,法訂的權利義務關係,包括憲法的原則性宣示和一般法律的詳細規定.每個國家的公民都在這樣的普遍性規範中實踐這些權利,義務,而成為公民.
現在問題來了,如果身為一個公民不滿意或是拒絕承認這個政府,就其意志上是可以不履行其義務,(當然這時也就會發生,是否可享有權利之辯,不過一般而言,大部分的人會同意權利與義務的對等性).但回到前面,先不論一個公民的權利義務是否合情合理,但是無論如何,是合法的.而這是現代國家運作的一個很重要的原則,所以”不服從”說穿了很簡單,就是公民”拒絕”履行其應盡之義務(某種程度上我比叫接受抗命這種說法),既然不履行其義務,就會受責罰甚至被剝奪權利.例如,可以不繳稅,但是沒人說”不繳稅也不會被罰被關.所以,談到不服從時是牽涉到兩件事,一是消極抵抗,二是積極被罰.對象?都是政府.為何要消極抵抗?因為現代民主國家的政府都是經過選舉方式產生,是大多數公民授權的結果,這是無法逕自以一己的好惡去否定的,所以,消極抵抗是在凸顯自我認知的正當性,積極被罰是要尊重這個受大多數公民授權政府的合法性.換另一種角度看,就是在個人不承認這個政府的同時,你必須尊重多數人的選擇.雖然,我們也知道政府是"惡",但也是一種不得不然的"惡".(這和是否是個無政府主義者無關,雖然我們知道,在當代社會,無政府主義者存在的可能性幾乎是零.)
能夠讓自己的抗命或是不服從具有正當性和合法性的實踐只有兩種手段:一是透過定期選舉,使自己主張變成多數,變更政府,二就是革命.因此,如果要實踐公民不服從,一定要有覺悟:一,被罰,被關是理所當然的,那不涉及公權力暴力的問題,被抓,被關反而是一種榮幸.二,因為是不服從,所以它與衝突抗爭不是同義詞.再深入一點,不服從是進行自我的犧牲,而不是藉由剝奪其它人的權利而完成.
公民不服從如果要找出幾個例子,大概甘地的不合作運動有點類似,或者以前有個錫安山教會,關於其宗教信仰的堅持也有點影子.至於現在這種情況能不能說是一種社會運動,也是一個有趣的討論課題.

8/27/2013

跑步這件事


看周邊的人跑步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同樣是跑步,卻有各式各樣的表現形式.先看衣服吧,有人很隨性:西裝褲,皮帶,Polo衫.有人則是帶有名牌的背心,迷你短褲,頭帶,護膝,專業的跑鞋.男生10個有8個會打赤膊,有的露出黝黑而結實的胸膛,有些則是白皙的白斬雞胸.有位先生,跑步時都會打傘,出太陽時如此,下雨時亦然,右手永遠拎著一個大背包,這些不知道算不算衣服之一?
嚴格說來,會固定時間作運動的人真的不多(真的比不上每天會在固定時間,固定地點散步的歐巴桑,歐基桑),但是,是不是經常跑步倒是可以看得出來.經常跑步得,大抵或多或少在身上固定部位都有古銅色的肌膚,都很結實,不會胖,而且服裝大致上都不是很炫目.有一對男女(沒辦法,我看不出他們是夫妻還是情侶,不過情侶的可能性比較高)就是這樣,兩人一前一後,會由一壽橋跑到道南橋之後繞一圈不知去哪,兩個人手上都會抓一條毛巾.如果平常不運動,偶爾心血來潮想跑一下的,大概就是白斬雞了.跑步的時候身上各處肌肉跳躍,服裝都蠻講究的.有一次,就一次,看到一個女生,全身是那種晚上會發光的衣服,鞋子.不過就只見過出現一次而已.
跑步的動作也蠻妙的,有人跨很大步,每一步落地時會有崩崩的聲音.有人小小步,基本上和走路差不多,鞋子前半部還會拖在地上,發出沙沙的摩擦聲.有人的步伐就是輕巧規律,感受不到任何一點吃力.上臂的擺動也是很妙,有人像跑短,跑前後大幅擺動.有人似乎是靠肩膀擺動,也就是說由肩部以下都不動.當然也有上臂不動,但是下臂上下擺動的.表情也是.有人面無表情很專心的作自己的事情,有人面帶微笑,不知道在想甚麼.當然,也有人面目猙獰.有陣子會碰到一個老先生,由一壽橋跑向萬壽橋,就是面容扭曲,似乎承受極大痛苦.後來老先生似乎不跑了,改騎淑女車到萬壽橋下去拉桿了.有個歐基桑蠻妙的,跑步時不是一直線跑,而是在一個範圍內來回折返.頭戴一頂遮陽帽,帽舌又大又寬,頭低低的也不抬頭,光著白皙的上半身,穿著一條夏威夷垮褲,重點是,打赤腳沒穿鞋.我常想,這樣不會筋膜發炎嗎?地面很硬ㄟ.有另一個歐基桑也是打赤腳,但是不常見.
跑步的大致上有兩個共同點,一是都很專心,不東張西望.不像騎腳踏車的,10有9個會東張西望.二是,大部分都一個人跑步,也許像這樣高強度的運動比較難找到能互相配合的同好吧.所以有人會一邊跑步一邊聽音樂.
有時候是不太能理解出來運動作那麼多防曬工作的用意,洋傘,遮陽帽,墨鏡,袖套,長褲一身,看著都流汗了.迄今最令人印象深刻的一個飄著小雨的早上,在動物園附近,迎面來著一個跑步者:雨傘,套頭連身雨衣,然後,及膝雨鞋.對,就是那種黑膠雨鞋.蠻好奇的是這樣能跑多久??? 後記:最近在一壽橋下常出現一個歐基桑,會換泳褲,把上衣,外褲直接鋪在地上後,跑到溪裡面蹲著,拿著一根樹枝在水裡戳來戳去,不知道在作甚麼.上岸後,會蹲在堤柱上望著對岸,抽菸.另一頭靠動物園的捷運橋下,常有一個老先生,腰彎的快成90度,帶著一白一黑兩隻狗(黑狗很漂亮),坐在橋墩邊,望著對岸,兩隻狗就慵懶的吐著舌頭,或躺或坐.
路上的每個人背後似乎都有一個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