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9/2011

多元文化主義(Multiculturalism)的迷思-1



挪威的事情引起很多的討論,其中一些文章回過頭去談台灣對於多元文化仍不夠尊重等等的批評,其實,以歐洲的經驗來看,出問題的地方不在多元文化主義本身,而在於實踐多元文化主義的政策是出問題的,也就是說,大部分的討論,把一種「主義」的價值主張,和「政策」的實踐混為一談.我們用德國總理梅克爾201010月的說法就可以很清楚了.


http://udn.com/NEWS/WORLD/WOR3/5916694.shtml


梅克爾的發言:http://www.rbc.ru/rbcfreenews/20101017070445.shtml


卡梅隆的說法:http://www.lenta.ru/news/2011/02/05/multicult/


沙克吉的說法:http://lenta.ru/news/2011/02/11/fail/


 


但是沙克吉,卡梅隆與梅克爾的說法晚了很長的時間,因為20057月的倫敦地鐵爆炸案已經表明,歐洲在實踐多元文化主義的過程出現問題.


 


1960年代由加拿大出現的多元文化主義包含著三個概念,一是不同族群(我個人基本上不贊成用民族這個概念用在多元文化主義的討論上)不同文化的共存,二是,不同族群不同文化互相尊重.重要的是,還有第三點,國家對多元文化採取相應政策.


 


前兩項已經成為一般大眾普遍的認知(但是,認知並不等於行動),然而我們一般大眾所了解的文化多元主義只是浮面的形式,如何去實踐,才是關鍵.就是政策問題.


 


多元文化政策的內容有兩個層面,一是消極性作為,二是積極性作為.消極性作為,就是透過政策手段,維持少數族群的文化傳統.這是目前任何一個國家在面對多元文化主義時所做的事情.先不論政策積極性作為的內容,可以先看一下前面的兩項認知和消極作為出現的一些現象.


 


所謂的尊重,共存,時常伴隨著歧視的概念在運作,說穿了,就是單向的尊重與共存,再講白點,是主流或優勢族群去尊重少數族群文化,必須挪出一定的空間讓少數族群文化生存.因為有一種命定的假設存在著:主流必須表示自己的寬大與寬容,才得以彰顯多元的價值,否則就是多數暴力,野蠻或是歧視,法西斯.甚至把納粹都放進去也很常見.由這裡,應該可以發現一件事:為什麼這是一種單向的現象,而不是雙向的現象?


 


接下來,在政策的消極作為上,國家所做的不外是兩件事:扶持與優惠.扶持是對集體事務的支持,優惠是對個人的保障.但是無論是對集體的支持或是對個體的保障,歸根究底是一種資源重分配或是再分配的結果.這又回到一個上一層次的問題:資源由何處來?資源是否無限大?以及,誰是資源的創造者?是社會的全體,還是部分?如果是全體,則分配的結果如何稱之為合理?但是如果資源的創造只是來自於部分,那未在資源創造過程中的群體去分享其他大多數人的資源時,如何去評斷公平?到這邊應該可以隱約的嗅到一種味道,沒錯,社會主義的基礎就是建立在人的那面被稱讚和鼓勵的善良價值上.但是,這部分暫且不提.


 


接下來就要和幾個概念發生交錯了,包括國族建構(nation-building),國家構成(state-making),一體化,或是可稱為社會或國家的整合(Integ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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